Cash for Clunker已結束,到底是好還是壞?


美國聯邦政府剛推出“舊車換現金計劃”(Cash for Clunkers),即引起廣大回響。雖然中間被短暫叫
停,但到現在估計已有24萬輛老舊的汽車進了經銷商的回收場。盡管該議案大受消費者歡迎,但批評者擔心,在銷毀這些車輛的過程中,會對經濟和環境造成相當程度的危害。

“舊車換現金計劃”其目的是鼓勵車主將耗油量大、廢氣汙染嚴重的舊車,換成更節能環保的新車,車主最多可拿到4,500美元的政府補貼。這項原定為總額 10億美元的計劃,在推出不到一周時間裏,就已經用罄大部份資金。日前,眾議院已批準緊急措施追加預算,參議院也將於本周進行表決。

按照該法案,為了向聯邦政府請款,以拿到預支給消費者的補貼金額,經銷商必須先銷毀引擎。最常用的方法是,將車內殘留的各種液體徹底清除,再以矽酸鈉浸泡引擎,然後發動車子讓引擎快速運轉,使溶液變硬。只需幾分鐘的時間,引擎就報廢了。

引擎報廢後,車子由回收場接管,180天內可以出售尚有價值的汽車零部件。一旦回收期限到期,殘余的部份必須銷毀,然後回報政府,車子已徹底銷毀。

參與“舊車換現金”的成員對該計劃的程序並非個個滿意,在計劃實行一周後,全美汽車經銷商協會向國會遊說成功,稍微調整了規則。原本,經銷商在拿到政府請款前就必須拆除汽車,現在可以等到付款後,在7天之內銷毀引擎就可以了。這樣經銷商就不用負擔請款被拒、而引擎又已銷毀的風險。

根據汽車回收協會執行副總裁威爾遜的說法,汽車回收商在回收過程中就沒有這麽幸運了。通常一部車的回收利益60%來自引擎與傳動系統,因為引擎已被經銷商銷毀,也就是說,回收商30%的利益已經損失了。

對回收商而言,在不知道車況的情況下,每處理一輛舊車要先支付至少700美元,“幾乎就像開采礦藏”,威爾遜說,“也許值得,也許一無所獲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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