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天氣達到了60度的高溫,無奈只好呆在家裡悶著。突然間想到煎牛排吃好了。於是匆匆忙忙去了附近的Fred Meyer買了一塊sirloin牛排和紅酒,實行自己煎一下。經過無數次失敗的煎牛排經驗,現在Vincent總算可以對人家說我煎的牛排是至少比那種類似Denny’s,Shari’s 的爛餐館的牛排要好吃很多。說起Denny’s的牛排,只有三個字,超級爛!爲什麽呢,是事出有因的。我總共在Denny's吃過三次牛排,剛來美國的時候,一個親戚懶神氣地跟我說,我帶你去吃美國正宗的牛排,好吧,儘管試試,她幫我叫了個medium well的sirloin,心想哪有人吃七分熟的,但是也不好意思說不好。過一陣子牛排來了,完全傻眼了,明明就是全熟嘛,而且水份都是鎖不住的,看上去好像水煮一樣,最後,終於用盡牙關的所有力氣把它嚼完。第二次是跟朋友去的,我叫了medium的T-Bone,我是比較喜歡3分到5分熟的牛排,所以儘管試試T-Bone兩種不同的肉質吧。牛排來了,媽的,一樣的全熟。自從那次以後,我發誓永遠不去Denny's吃牛排了。之後有去過Ruth's Chris,El Gaucho,City Grill,Morton's等在Portland數一數二的牛排館,也就不想去其他的店了。幾天前,因為太晚找不到可以吃的地方,就跟朋友說再去一次吧,去Denny’s再叫多一次牛排。畢竟還是有情意結的,因為它是我來美國去的第一間餐館,還是去吧。這次我還是叫菲力,但是我是叫Medium rare,3分熟。希望廚師怎麼爛也至少煎個5分出來吧。牛排出來了,*%¥@¥%&,接近全熟!自從這次之後,我發誓,寧願自己累一點煎一煎也不去那了。如果你去Denny's的話,記得約我,我會點一個全生的牛排,看看那些墨仔廚師到底要怎樣煎。
撐到大西洋了,是時候回到主題了。選牛排我是沒有什麽心得,選牛的哪個部位要看個人的喜好來說。菲力(Filet),莎朗(Sirloin), T-bone,New York等等。我是選顏色比較鮮的,而且帶一點點的肥肉。部位我是比較喜歡菲力和莎朗,因為那是牛運動量最少的部位,所以肉質很嫩很鮮。如果你想吃一塊牛排試兩種不同的口感的話,可以選T-bone。因為它是由一塊骨頭隔開兩個不同的部位。
說到煎牛排,我是比較喜歡用不鏽鋼鍋子,因為美國的爐子不是用火的,溫度很難控制,所以不鏽鋼這種吸熱散熱快的材質是不錯的選擇。首先,先大火熱一下鍋子,用手感覺一下鍋子熱度,大概2-3分鐘就好了,接著加一點點的橄欖油,不用加很多,薄薄一層就足夠了。鍋子熱了有一陣子了,把牛排放進去,調到中火。1英寸厚的牛排每一面煎大概2-3分鐘左右就可以達到3-5分熟了。煎的時間根據個人喜好而定,我是建議2-3分鐘。這樣由於高溫之下,牛排的表面一開始熟了之後就會緊緊鎖住裏面的肉汁。而不至於過熟而肉汁流失。建議每一面只煎一次,就可以上碟了。這樣煎出來表面會有點焦焦的,但是把所有的鮮味和肉汁鎖在裏面,而且不加任何的調味料,吃起來特別鮮。
至於吃法,很多人的吃法都不一樣,有口味重的喜歡加source,有些則喜歡加黑胡椒等等不同的調味粉,喜歡吃原味的比較喜歡加鹽。但我是喜歡什麽都不加,這樣吃起來比較原汁原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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